拒绝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,将被责令改正,甚至警告或通报批评。
《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》规定,视力残疾人持视力残疾人证、导盲犬工作证可以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。对违反规定拒绝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,将由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。
善待导盲犬背后体现的是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尊重、对弱势群体的保护。
拒绝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,将被责令改正,甚至警告或通报批评。
《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》规定,视力残疾人持视力残疾人证、导盲犬工作证可以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。对违反规定拒绝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,将由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。
善待导盲犬背后体现的是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尊重、对弱势群体的保护。